索赔流程
有关此类理赔,受保人有必要在发现受损或潜在受损情况时,及时采取相关措施。
步骤如下:
- 立即将事故、损失与损害情况通知所有相关人员。相关人士包括但不限于船东、承租人、保险公司、相关政府机构和船级社、货主等。
- 立即采取必要且合理措施,以避免或降低损害超过保险赔偿金额范围。
- 提交船长和/或船员出具的海事报告和/或其他事故的报告,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如甲板/轮机行驶日志之摘要。如与其他船舶发生相撞,受保人必须立刻通知其他当事人,追究被保险船舶所遭受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,并取得对方船只的所有详情资料。在得到保险公司的书面批准之前,不要接受/确认责任。
- 如有机械损坏,请妥善保管受损部件,以备本公司查勘员定损查验。
- 受保人有必要在任何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,不合理的延误或疏忽可能导致保单承保责任部分或全部无效。
** 受保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失。受保人必须如同其没有保险保障一般行事。
索赔需要文件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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